刘明信. 计量瓦斯含量单位的改革[J]. 煤田地质与勘探, 1982, 10(3): 64-64.
引用本文: 刘明信. 计量瓦斯含量单位的改革[J]. 煤田地质与勘探, 1982, 10(3): 64-64.

计量瓦斯含量单位的改革

  • 摘要: 我们在煤田地质勘探工作中,一直使用每克可燃物质所含瓦斯的毫升数来计量瓦斯含量。可是,矿井设计和生产矿井计量瓦斯涌出量却是用每吨煤所含瓦斯的米3数来表示。二者是不一致的,换句话说,瓦斯试验数据不能直接为设计和生产服务。为此,笔者于1979年5月提出用每克煤重所含瓦斯的毫升数来代替过去的计量单位。此后,四川煤田地质研究所于1980年8月正式采纳这种作法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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